(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查询考试成绩后,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5月5日17:00前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当地市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的书面申请。复查内容为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但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宽严问题。各地市招生办公室须安排专人负责受理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并于5月6日17:00前登录普通专升本管理系统,选择成绩复查功能,将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按要求录入系统。
5月10日前,我院将组织专人对省统考科目成绩进行复查,学校自命题的专业综合课成绩由各招生院校组织专人进行成绩复查。学校自命题专业综合课成绩复查结果,由招生院校于5月10日上午12:00前录入普通专升本管理系统。学校自命题专业综合课成绩有误需要更正的,招生院校须于5月12日前派专人将考生答卷和考生成绩更正报告送至我院考招一处。
(二)复查结果告知。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我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由各地市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5月18日12:00起,考生可登录普通专升本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复查结果。